这类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时间:2025-03-07 17:26:56 浏览量:131次

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741339653137654.png

2025年第10号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

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

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25日 


儒商服务热线:

0551-63416332

公司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A5栋916-919

Copyright © 2013-2020 版权所有 @2017合肥儒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皖ICP备05015337号-8}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金融港A5栋916-919 固话:0551-63416332 手机:13956958231(微信同号)QQ:849854026

0551-6341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