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通知中提到:认证机构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需具有10名以上对应认证领域专职审核员。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认证机构不得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随后,国家认监委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通知》(国认监〔2023〕4号),组织核查了全部200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11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相应领域专职审核员情况。2024年6月13日,国家认监委公开了相关数据。原文如下:
近日,国家认监委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通知》(国认监〔2023〕4号),组织核查了全部200家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11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相应领域专职审核员情况。
现将本次核查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1日。对核查情况有异议的,请于6月21日前向国家认监委反馈,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专职审核员核查情况
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专职审核员核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