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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质量控制系统的三要素包括固有特性、要求、满足的程度。
我们讨论质量的时候,总是针对具体、特定事物的质量。譬如某产品的质量、某过程的质量、某体系的质量。一定要同时注意这三个要素,忽视其中任何一个,质量就难以控制。
1、第一个要素“固有特性”。
是具体、特定事物“质量”中“质”的表征。所谓固有,是指该特定事物内在的,不是外加的特性。ISO9000:2000标准第3.5.1条对特性有一个定义,可区分的特征。它可以定性的,也可以定量的。有物理的(机、电、化学、生物)、感官的(味、嗅、触、视、听)、行为的(礼貌、诚实、正直)、时间的(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人体工效(生理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功能的(如汽车速度)等好多种类。它们都可以用各种指标来表征。以此从质方面来区别其他事物,所以叫 “特”性。
2、第二个要素是“要求”。
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针对产品,可以按照顾客的使用要求,转化为各项具体指标。我们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正是因为它们带有能满足顾客使用要求的那些特性才能满足顾客的各种要求。因此,我们常常说,“质量是由顾客说了算”的道理。衡量质量只能用这些要求是否达到满足来衡量。也只能由顾客感知他们的要求是否都得到满足来判定顾客是否满意。
3、“满足的程度”是把前面两个要素联系起来的结果。
具体、特定事物的质量中该事物所具有的固有特性是“质”,满足要求的程度是“量”。于是得到“质量”的概念。相对于“品质”来说,更加确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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